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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有利于解决农民“看病难”的问题,有利于提高卫生部门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。为此,该县从五个方面积极抓紧抓好这项工作。一是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。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,该县财政按每人每年补助5元的标准,配套地方支持资金。二是合理确定农民缴费标准。结合农村实际和农民承受能力,确定农民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。三是成立机构,配齐人员。该县成立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,具体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,并选拨一批业务精、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去。四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落实试点工作所需前期经费。五是认真修订制度、规范管理。该县修订了《黄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》,使该项工作有据可依、有章可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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